清洁生产是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

    清洁生产是各国在反省传统的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污染控制措施的种种不足后,提出的一种以“源消减”为主要特征的环境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关于清洁生产的定义为: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这一定义概述了清洁生产的内涵、主要实施途径和最终目的。

    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化工行业的污染预防审计,1989年联合国环境署工业与环境规划活动中心制定了《清洁生产计划》,在全球范围内推进清洁生产。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确定清洁生产为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国家清洁生产中心成立,全国陆续成立一批行业清洁生产中心和地方清洁生产中心,20026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从政策、技术、管理、税收、宣传、奖罚等方面对于促进清洁生产在我国的实施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清洁生产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主要表现在:    

    1.用无污染、少污染的产品替代毒性大、污染重的产品;

    2.用无污染、少污染的能源和原材料替代毒性大、污染重的能源和原材料;

    3.用消耗少、效率高、无污染、少污染的工艺和设备替代消耗高、效率低、产污量大、污染重的工艺和设备;

    4.最大限度的利用能源和原材料,实现物料最大限度的厂内循环;

    5.强化组织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和物料流失;

    6.对必须排放的污染物,采用低费用、高效能的净化处理设备和“三废”综合利用措施进行最终的处理和处置。

    从上述清洁生产的涵义来看,它的本质就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

    目前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我认为其原因与地区经济落后、资源消耗型企业众多,而且多数企业生产设施及工艺落后、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物产生量大、末端治理投入大且效益小有很大关系。针对上述问题,清洁生产通过由小到大、从低费到高费的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来进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废物回收利用等途径,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从而达到提高黄河水资源利用率、改善黄河水质的根本目标。(研究所清洁生产研究室 潘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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