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向各流域机构转发我局
“关于加强黄河龙门至花园口区段预警状态下入黄污染源管理的函”

    2007年2月7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向各流域机构下发文件“转发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关于加强黄河龙门至花园口区段预警状态下入黄污染源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结合本流域实际制定防污预案,提出管理要求,确保春节前后供水水质安全。
    1月16日8时,黄河花园口断面流量仅为265m3/s,鉴于黄河正值凌汛期,干流流量持续偏低,为保证春节前后沿黄供水水质安全,避免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水污染造成的损失及对黄河水质的影响,我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印发实施的《黄河敏感区域水环境应急预案》,黄河花园口断面流量为250m3/s-470m3/s时,黄河龙门至花园口区段进入预警状态,于2007年1月19日向山西省、陕西省、河南三省水利厅、环保局发出了“关于加强黄河龙门至花园口区段预警状态下入黄污染源管理的函”。请三省水利厅、环保局加强所辖范围内的汾河、涑水河、渭河、沁河和洛河等入黄支流的治理力度,减少入黄污染物量。同时,密切监视该区域内排污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避免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水利部对我局加强枯水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转发我局“关于加强黄河龙门至花园口区段预警状态下入黄污染源管理的函”,为各流域机构水资源保护部门枯水期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监督管理处 薛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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